中国信息通信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参评流程

来源:陕西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
日期:2017-07-28

一、参评企业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参评企业范围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及成员协会(各省、区、市通信行业(企业)协会)会员单位。

  (二)申报条件

  参评企业须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3、参与社会信用评价的企业要求未参加过商务部国资委授权其他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的信用评价活动或者虽参加过但原证书已经不在有效期内;参与行业信用评价的企业无此项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完全自愿自选申请参与社会信用评价、行业信用评价或同时参与。具体情况如下:

  1、未参加过商务部、国资委授权其他协会、商会开展的行业信用评价(以下简称“其他协会社会信用评价”)或虽参加过其他协会社会信用评价工作但证书已经不在有效期内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以同时申请参与社会信用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单领域参与),也可只申请参加社会信用评价或行业信用评价(单领域参与),费用均按照单领域参与收取;企业可同批次申请参与多个领域的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每增加一个领域仅收取增加领域的增评费,不同批次申请的费用按照单领域正常参与收取;

  2、参加过其他协会社会信用评价的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参与行业信用评价,不可参加社会信用评价,并按照参与领域的数量不同支付对应参评费用;企业可同批次申请参与多个领域的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每增加一个领域仅收取增加领域的增评费,不同批次申请的费用按照单领域正常参与收取;企业在所获得的行业信用评价证书有效期内,在其他协会社会信用评价证书到期后可自愿申请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为其免费补发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社会信用评价证书和牌匾。

  企业将填好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信息通信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传真或扫描后发送邮件至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信用评价办公室或地方服务中心。

  信用评价办公室或地方服务中心收到企业的申请表后,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企业发送《受理通知函》电子邮件。

  申请参评企业应于收到《受理通知函》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参评费用至中国通信企业协会账户,收到款项后由信评办或地方服务中心向企业发送对应领域电子版申报书至联系人邮箱。

  企业收到对应领域电子版《申报书》后,根据填报要求,填报企业信用评价信息。申报书填写完成后,企业打印申报书,加盖本企业的公章和骑缝章,将申报书及相关书面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提交至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信用评价办公室或地方服务中心,同时《申报书》的电子版发送到信用评价办公室邮箱或地方服务中心邮箱。

  (二)信用评价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信用评价办公室将汇总的企业或地方服务中心提供的参评企业提交的全部材料,提交给两家第三方评价机构依照对应指标体系严格对参评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并出具初评结果供评审专家评审。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评审专家组对初评结果进行评审,并依据《信息通信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实施管理办法》给出专家评审意见。

  (三)公示、终审

  社会信用评价评价结果在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官网、信用评价专题网站、中国市场秩序网、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公示十天(自然天);行业信用评价评价结果在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官网、信用评价专题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公示十天(自然天)。公示期满后,中国通信企业协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终审确定最终评价结果。

  (四)结果发布

  对于获得社会信用评价等级的企业,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向参评企业颁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以及由商务部信用办和国资委行业协会办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信用等级证书和牌匾;对于获得行业信用评价等级的企业,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向参评企业颁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及企业行业信用等级证书。

  (五)年度复查

  企业信用等级的有效期为3年,自发证之日起生效。信用等级有效期内,企业要接受年度复查;有效期满后要继续参加信用等级评价者,需重新申报。

三、评价费用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收费标准为:初评18000元/领域/企业,年度复审6000元/领域/企业;同批次企业申请参与多个领域的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对于增加的领域仅收取增评费,即每增加一个领域初评费用增加6000元,增加的领域年度复审按照每个领域2000元的标准收取,不再按照全新参评收取全额费用。

  按照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的规定,该项收费用于专家评审费、第三方机构评价费、公示费、证牌工本费等。

  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银行帐号:0200 0033 0900 5403 113

  请在汇款前认真核对,请勿向此账号以外的任何账号汇款。

四、信用评价结果的推广与应用

  (一)信用评价结果的推广

  为了树立信息通信行业信用评价品牌,提升信息通信行业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协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行业舆论导向。协会评信办将对信用评价结果通过以下渠道公开宣传:

  (1)商务部的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站、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社会信用评价);

  (2)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官方网站、行业信用评价专题网站;

  (3)信息通信行业相关媒体;

  (4)协会年会和年度信用工作会议等活动;

  (5)通过其他渠道向社会公开宣传;

  (6)刊登在商务部和国资委主办的《中国行业信用评价A级以上企业名录》及光盘中(社会信用评价);

  (二)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

  (1)在行业招标采购环节进行应用,尤其是在运营企业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进行应用(应用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目前在沟通中,将逐步开始正式应用);

  (2)在大型企业内部应用,逐步促进各级企业动态优化组织管理,最终实现企业竞争力提升;

  (3)推进评价结果跨界应用,在金融领域进行应用,目前已同中金支付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参评企业提供多角度金融服务。

附件:1、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信息通信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

   2、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信用评价结果在金融领域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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